據悉,這個煤電廠是位于西爪哇的 660 兆瓦井里汶 1 號發(fā)電廠,此協(xié)議主要是將以 2.5 億至 3 億美元的交易進行再融資,條件是在其 40 至 50 年的使用壽命結束前10至15 年停止服務。
總部位于馬尼拉的多邊貸款機構和印度尼西亞財政部長 Sri Mulyani Indrawati 在 G20 領導人峰會期間在巴厘島宣布了與獨立電力生產商井里汶電力公司的諒解備忘錄。
亞行估計,該協(xié)議的最終細節(jié)將根據諒解備忘錄進行完善,可在 15 年內減少多達3000萬噸的溫室氣體排放——相當于減少 800,000 輛汽車上路。
亞行區(qū)域副總裁艾哈邁德 M. 賽義德在接受路透社采訪時表示:“東南亞傳統(tǒng)燃煤發(fā)電的問題是能源轉型面臨的最大問題之一,通過此次協(xié)議,我們將在這個煤電轉型過程中邁出第一步,并將煤電廠提前退役變?yōu)楝F實。”
事實上,該交易不會改變擁有 12 年歷史的井里汶 1 號電廠的所有權結構,該電廠是雅加達的主要電力供應商,與國家電網運營商 Perusahaan Listrik Negara (PLN) 簽訂了為期 30 年的供應合同。
亞行氣候變化高級能源專家大衛(wèi)·埃爾津加表示,相反,它將通過亞行私營部門安排的新的、低息優(yōu)惠貸款來補償所有者井里汶電力公司因工廠提前退役而放棄的利潤的現值。
埃爾津加說,這筆交易將包括印度尼西亞從氣候投資基金中撥出的 5 億美元資金,但結構仍在整合中,并補充說亞行最初要求該基金提供 5000 萬美元的捐款。
亞行還表示,一些金融公司和慈善團體已表示有興趣參與該交易。他們預計此次的交易將使私人投資者更有信心探索未來參與到環(huán)境治理過程中的機會,也可能有助于保護金融機構免受公眾對煤炭融資新投資的負面看法。
該交易旨在為越來越多的呼吁多邊開發(fā)銀行擴大其資產負債表并利用更多的私營部門資本為應對氣候變化所需的大規(guī)模投資提供資金的背景下達成的。世界銀行將于12 月制定應對這些挑戰(zhàn)的演進路線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