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喜馬偕爾邦電力監(jiān)管委員會(HPERC)審議并批準了喜馬偕爾邦國家電力局有限公司(HPSEBL)提交的請愿書,同意從印度太陽能公司有限公司(SECI)采購550兆瓦的太陽能光伏電力。
該請愿書是根據《2003年電力法》第86(1)(b)和86(1)(e)條以及2024年HPERC(業(yè)務行為)條例的相關規(guī)定提交的,旨在履行HPSEBL的可再生能源義務,并推進喜馬偕爾邦的能源可持續(xù)性目標。HPSEBL作為該州電力分配的主要參與者,計劃將這些電力作為Tranche-XIII下州際輸電系統(tǒng)(ISTS)連接太陽能項目的一部分進行采購。
SECI被印度政府新再生能源部認定為可再生能源執(zhí)行機構,將以每千瓦時2.56盧比的競爭性電價率以及每千瓦時0.07盧比的額外交易利潤率供應電力。此次采購旨在滿足HPSEBL的長期能源需求,并符合電力部通知的資源充足性規(guī)劃框架。根據該框架,HPSEBL已起草了一份為期10年的資源充足性計劃,計劃至2034-35年采購3,000兆瓦的太陽能或混合電力。
HPERC在審查請愿書后,承認了喜馬偕爾邦電力需求的不斷增長和供需差距的嚴峻性。委員會強調了可再生能源在彌合這一差距和推動喜馬偕爾邦成為綠色能源州方面的重要性,這與2021年喜馬偕爾邦能源政策相一致。經過徹底分析,HPERC在特定條件下批準了此次采購,包括遵守商定的關稅稅率和交易利潤、SECI提供財務安全機制,以及確保未來任何交易利潤減少的利益轉嫁給HPSEBL的保障措施。
此次決定不僅加強了HPSEBL對可再生能源的承諾,也反映了HPERC在促進清潔能源計劃方面的積極立場。這一舉措為其他州樹立了標桿,強調了透明流程和戰(zhàn)略規(guī)劃在實現能源安全和可持續(xù)性方面的關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