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能源部長尤拉貝克·米爾扎馬克穆多夫為首的烏茲別克斯坦代表團在喀布爾進行會談后,有關各方簽署了該文件。
該協(xié)議由烏茲別克斯坦烏茲別克斯坦國家電力公司和阿富汗國家電力公司(DABS)集中購售電力公司簽署。
雙方還討論了建設從烏茲別克斯坦至阿富汗的500千伏蘇爾漢-普里-胡姆里高壓輸電線路(HVPL),該線路的建設期限一再推遲。
烏茲別克斯坦國家電網股份公司(其電力銷售的法定繼承者是烏茲別克斯坦國家電網公司)于 2019 年與 DABS 簽署了一份合同,以照付不議的方式每年向阿富汗供應高達 60 億千瓦時的電力,為期十年。2023 年,向阿富汗供應了 18.2 億千瓦時的電力。今年和 2025 年計劃出口的數量尚未公布。
阿富汗從烏茲別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庫曼斯坦和伊朗進口電力。